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医保报销规定 七级军残死后子女有什么待遇
时间:2023-08-21 09:08:12来源: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如下:
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鼓励残疾军人参加其他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。
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,以及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残疾军人,按规定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。
残疾军人在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,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。残疾军人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。
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,参加工伤保险并依法认定为工伤的,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有关规定解决。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,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;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,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。
残疾军人到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享受优先挂号、取药、缴费、检查、住院服务,优先享受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、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。残疾军人在优抚医院享受优惠体检和优先就诊、检查、住院等服务,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费。残疾军人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,凭残疾军人证与同职级现役军人享受同等水平的挂号、就诊、检查、治疗、取药、入院全流程优先,以及就诊场所、病房条件等优待,并免除门急诊挂号费。
关于七级军残死后子女的待遇,没有找到明确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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