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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最新对带病退伍军人优抚政策 军人事务部最新带病回乡待遇政策

时间:2023-08-22 09:13:27来源:

  《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》:这是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一份通知,宣布从2021年8月1日起提高残疾军人、烈属、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、参战退役人员、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、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、烈士子女、老复员军人、老党员等人员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。其中,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,中央财政承担24元,县(市、区)财政承担16元。

  《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》的通知》:这是2022年6月16日发布的一份通知,印发了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》,规定了优抚对象(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)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医疗救助、医疗补助和医疗优待的原则和办法。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同时废止了2007年7月6日民政部等四部门印发的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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